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弗兰克·史密斯始终未能证明自己的清白

牢底坐穿70年:美国服刑最久囚犯的执念与宿命

在康涅狄格州落基山的一家监狱养老院“60 West”里,红砖平房、绿茵草地。对于即将百岁的弗兰克·史密斯(Frank Smith)来说,这里是养老院还是监狱,已经没有区别。他拄着拐杖在走廊里挪步,却从不肯去露台坐坐。他的灵魂,永远留在了70多年前的法庭里。

1950年,25岁的史密斯因一级谋杀罪被判处死刑。四年后,他被改判为终身监禁。他在狱中度过了70多个春秋,成为美国历史上服刑时间最长的囚犯。

但这长达大半个世纪的惩罚,真的公正吗?

一场改变命运的抢劫案

案件发生在1949年7月23日凌晨。两名年轻男子抢劫了格林威治的印第安港游艇俱乐部,赃物不过是一些领带、领带夹和经理的帽子。但夜班警卫格罗夫·哈特(Grover Hart)撞破了现场并遭到枪击。哈特在弥留之际告诉警方,其中一名劫匪身材矮小。

史密斯恰好极其瘦小。

警方很快锁定了史密斯。他从10岁起就因偷窃、盗车频繁出入警局。更致命的是,警方在一辆他驾驶过的偷来的凯迪拉克里,找到了赃物、一把柯尔特自动手枪,以及一件写有“史密斯”名字的衬衫。史密斯畏罪潜逃,在森林里被捕时还带着一瓶染发剂,并向警方提供了假名字和假不在场证明。

他的同伙乔治·劳登(George Lowden)为了免于死刑,坚称是史密斯开的致命一枪,自己只是朝天放枪。最终,劳登因“合作”被改判二级谋杀,逃过了死刑。

八次与死神擦肩而过

在死囚牢房里,史密斯被称为“Smitty”。他曾八次被排定执行死刑,甚至连临终断头饭都送到了面前。

最后一次是在1954年,距离行刑仅剩两小时,他的头发已经被剃光以连接电极。但就在最后一刻,电闸没有拉下。

因为案情出现了转机:同伙劳登推翻了之前的证词;第一位审讯史密斯的警官也向特赦委员会表示,他“确信”史密斯没有开枪,甚至可能根本不在现场;1953年,另一名囚犯承认,是他和劳登杀害了警卫,而史密斯在行动前就退出了。

尽管疑点重重,史密斯得以免死改判终身监禁,但他从未被宣判无罪。

用尽一生的法律抗争

此后的漫长岁月里,史密斯脑子里只有一件事:证明自己的清白。

在反死刑活动人士的帮助下,他开始疯狂自学法律。他从监狱图书馆“偷”法学书研究,亲笔撰写了长达259页的人身保护令申请书,列举了221处审判中权利受侵害的细节。尽管上诉一再被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驳回,但他从未停下。

他对电椅的恐惧伴随了一生,他清晰地记得每一个细节——被电击后的尸体滚烫,连看守都不敢触碰,“从大脑往下都被煮熟了”。

被遗忘的孤独与失去的“自由”

随着时间推移,史密斯的世界变得狭窄而孤立。

他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在案件尘埃落定后,渐渐停止了探视,他曾创下连续五年没有任何访客的记录。他变得脾气暴躁,拒绝与人交流。直到2023年,《波士顿环球报》的记者安娜丽莎·奎恩(Annalisa Quinn)采访了他,他才难得展露温和的一面,但他依然拒绝谈论童年和遗憾。

其实,史密斯曾有过重获自由的机会。

  • 1967年,在低戒备监狱服刑的他曾偷了一辆卡车越狱,在公路上度过了12天自由时光。
  • 1975年他获得假释,但仅仅10个月后,他就因盗窃和非法持枪再次被捕入狱。

此后,他再也没有申请过假释。1974年的圣诞节,他曾获准回家过节,但当天还没过完,他就主动回到了监狱。

对史密斯而言,外面的世界太复杂,而监狱的安全与规律才是他唯一的避风港。他已经彻底失去了“自由”的习惯。